

願景國際事業(未)公司公告
本公司為子公司GLOBAL VISION GROUP LIMITED背書保證達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5條第1項第3款及第1項第4款之公告標準1.事實發生日:106/08/09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Global Vision Group Limited(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轉投資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07277(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6039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0215(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90605(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55861(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子公司營運需要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51554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6676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子公司償還銀行借款(2)日期:107年9月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259097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4162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46.63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31.0910.其他應敘明事項:今日董事會通過此新增美金100萬元額度,與銀行合約於106年8月11日生效,同日,減少對此子公司美金100萬元的背書保證額度。
本公司為子公司PANCERA INTERNATIONAL STOCK COMPANY背書保證達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5條第1項第3款及第1項第4款之公告標準1.事實發生日:106/08/09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PANCERA INTERNATIONAL STOCK COMPANY(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轉投資之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07277(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90585(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6043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51015(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4601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子公司營運之需要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541476(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1569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子公司償還銀行借款(2)日期:107年9月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259097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4162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46.63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31.0910.其他應敘明事項:今日董事會通過此新增美金200萬元額度,與銀行合約於106年8月11日生效,同日,減少對此子公司美金200萬元的背書保證額度。
公告106年6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1.事實發生日:106/07/202.公司名稱:願景國際事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03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偏高達76.40%,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第1040100814號函要求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106年6月份自結財務報告之財務比率負債比率=71.10%流動比率=70.09%速動比率=35.35%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7/122.公司名稱:願景國際事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05年度年報第8頁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之內容。6.因應措施:更正後之105年度年報重新上傳於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重要子公司PANCER INTERNATIONAL STOCK COMPANY 公告: 辦理現金增資相關事宜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7/112.增資資金來源:100%持股母公司直接現金投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816,000股4.每股面額:越南盾10,000元5.發行總金額:美金80萬元6.發行價格:越南盾10,000元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持股母公司100%認購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權利義務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重要子公司PANCER INTERNATIONAL STOCK COMPANY 公告:公告本公司2017年股東會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1.股東會決議日:106/06/28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Global Vision Group Limited代表人 陳文治董事-Global Vision Group Limited代表人 陳文佳董事-Global Vision Group Limited代表人 許巍耀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關之項目。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6/06/28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春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良錩投資有限公司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關之項目。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06/06/282.重要決議事項:1.承認105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2.承認105年度盈虧撥補案。3.補選2席董事並解除其競業禁止。4.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代重要子公司PANCER INTERNATIONAL STOCK COMPANY 公告:2017年度股東會重要決議1.股東會日期:106/06/282.重要決議事項:通過2016財務報表通過2016盈虧撥補案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新任董事競業禁止解除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代重要子公司PANCER INTERNATIONAL STOCK COMPANY 公告:本公司2017年股東常會改選董事及監察人1.事實發生日:106/06/282.公司名稱:PANCER INTERNATIONAL STOCK COMPANY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聯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100%5.發生緣由:2017年股東常會改選董事及監察人公告6.因應措施:公告內容(1)發生變動日期:106/06/2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 事-Global Vision Group Limited代表人 陳文治董 事-Global Vision Group Limited代表人 陳文佳董 事-Global Vision Group Limited代表人 許巍耀監察人-王世一監察人-鄭宏輝(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 事-Global Vision Group Limited代表人 陳文治董 事-Global Vision Group Limited代表人 陳文佳董 事-Global Vision Group Limited代表人 許巍耀監察人-Global Vision Group Limited代表人 蘇雅玫(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5)異動原因:改選(6)新任董監事選任時持股數:34,735,127股(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1/04/21~106/04/20(8)新任生效日期:106/06/28(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Global Vision Group Limited為本公司願景國際事業(股)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1.發生變動日期:106/06/2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王世一先生董事:宇豐投資有限公司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春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良錩投資有限公司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補選二席董事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董事:春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3,995,239股董事:良錩投資有限公司 1,827,930股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4/02/09~107/02/088.新任生效日期:106/06/28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9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6/162.公司名稱:願景國際事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03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偏高達76.40%,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第1040100814號函要求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106年5月份自結財務報告之財務比率負債比率=69.89%流動比率=70.86%速動比率=34.38%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更新本公司106年度股東會股東會各項議案參考資料 及股東會議事手冊1.事實發生日:106/06/142.公司名稱:願景國際事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6年6月12日更正105年度財務報告,因此更新本公司106年股東會各項議案參考資料及股東會議事手冊。註:106年股東會各項議案參考資料及股東會議事手冊為相同資料。更新前後對照資訊第2頁:報告事項三更新前:三、105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說明:依公司章程第25條之規範,經本公司董事會同意,依105年度獲利提撥5%總計金額為新台幣226,689元提撥為員工酬勞及提撥3% 總計新台幣136,012元為董事酬勞,前述金額均以現金方式發放,並與帳上認列費用估列金額無差異。更新後:三、 105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說明:本公司105年度未有獲利,故不分派員工及董事酬勞。第2頁:報告事項四更新前四、子公司會計估計調整報告。說明:1.本公司越南子......並自民國105年度開始日調整適用新耐用年限。2.此會計估計變動......,與說明1所評估之耐用年限尚無重大差異。3.本公司另洽請本公司簽證會計師安......,請參閱附件三,第8頁。更新後四、子公司會計估計調整報告。說明:1.本公司越南子......並擬自民國105年度開始日調整適用新耐用年限。2.此會計估計變動......,與說明1所評估之耐用年限尚無重大差異。3.本公司另洽請本公司簽證會計師安......,請參閱附件三,第8頁。4.惟依櫃檯買賣中心民國106年6月8日證櫃審字第1060100804號函示,本公司擬更正自民國105年7月1日起適用新耐用年限。第3頁:承認事項第二案更新前案由:承認105年度盈虧撥補案,提請 承認。說明:1、105年度稅後純益為新台幣3,008,334元,加計期初可供分配盈餘新台幣29,535,988元,扣除提列10%法定盈餘公積新台幣300,833元,合計可供分配盈餘為新台幣32,243,489元,基於穩健保守考量不作盈餘分派,盈虧撥補表請參閱附件六,第21頁。更新後案由:承認105年度盈虧撥補案,提請 承認。說明:1、105年度稅後淨損為新台幣6,913,447元,加計期初可供分配盈餘新台幣29,535,988元,期末累積盈餘為新台幣22,622,541元,考量公司營運需要不作盈餘分派,盈虧撥補表請參閱附件六,第21頁。另因更正105年度財務報告,更新議事手冊相關附件如下:第5頁,附件一:營業報告書。第7頁,附件二: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第11~14頁,附件四:105年度個體財務報表。第16~20頁,附件五:105年度合併財務報表。第21頁,附件六:105年度盈虧撥補表。6.因應措施:將更新處,發布重大訊息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將更正後之股東會各項議案參考資料及股東會議事手冊,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06/06/122.公司名稱:願景國際事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緣由:本公司原通過越南子公司Pancera公司部分機器設備耐用年限調整自民國105年度開始日適用,依櫃檯買賣中心民國106年6月8日證櫃審字第1060100804號函示,更正自民國105年7月1日起適用新耐用年限。董事會重大決議:因上述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於今日做出相關決議,決議如下:1.更正有關越南子公司Pancera公司部分機器設備耐用年限之會計估計變動適用日期案。2.更正本公司105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案。3.更正本公司105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4.更正本公司105年度盈虧撥補表。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相關更正資料,將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06/06/122.公司名稱:願景國際事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原通過越南子公司Pancera公司部分機器設備耐用年限調整自民國105年度開始日適用,經櫃檯買賣中心民國106年6月8日證櫃審字第1060100804號函示,更正自民國105年7月1日起適用新耐用年限。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更(補)正民國105年度個體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告(1)民國105年度個體財務報告損益情形(單位: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餘係仟元)項 目 更正前 更正後營業收入淨額: 736,701 736,701營業毛利淨額: 41,158 41,158營業利益: 1,894 2,257本期淨利(稅後): 3,008 (6,914)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12,893) (22,561)稅後基本每股盈餘: 0.07 (0.15)(2)民國105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損益情形(單位: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餘係仟元)項 目 更正前 更正後營業收入淨額: 1,311,597 1,311,597營業毛利淨額: 181,606 166,107營業利益: 38,590 23,449本期淨利(稅後): 3,008 (6,914)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12,893) (22,561)稅後基本每股盈餘: 0.07 (0.15)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105年度財務報告相關更(補)正資料,將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06/06/122.公司名稱:願景國際事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原通過越南子公司Pancera公司部分機器設備耐用年限調整自民國105年度開始日適用,經櫃檯買賣中心民國106年6月8日證櫃審字第1060100804號函示,更正自民國105年7月1日起適用新耐用年限,因而更正105年度財務報告。財報更正前105年度為獲利,更正後,105年度為虧損,故無員工及董事酬勞之分派。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公告之。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更正本公司於106年3月2日公告:公告子公司PANCER INTERNATIONAL STOCK COMPANY於更正自民國105年7月1日起變動會計估計事項(延長部份生產設備之經濟耐用年限)。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6/12 2.變動之性質:會計估計變動(延長部份生產設備之經濟耐用年限)適用日期更正自民國105年7月1日起開始調整。3.變動之理由:(1)越南子公司PANCERA參考平常維修保養情況及請設備廠商評估設備耐用年限,-->綜合評估後,為反應其真實耐用年數,合理分攤成本,擬將部份生產設備經-->濟耐用年限由10年調整為20年。(2)委請中華徵信所企業(股)公司評估該批生產設備經濟耐用年限,其評估報告-->結果該批設備經濟耐用年限為20年至23年。(3)洽請簽證會計師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就此項會計估計變動之合理性逐項分-->析並出具複核意見表示尚無發現重大不符情事。(4)依櫃檯買賣中心民國106年6月8日證櫃審字第1060100804號函示,更正自民-->國105年7月1日起適用新耐用年限。上述資料業經董事會通過,故予以變動調整。4.改用新會計政策追溯適用之變更期間:更正自民國105年7月1日起開始調整。5.會計變動前一年度影響項目與實際影響數:無。6.會計變動前一年度期初保留盈餘之實際影響數:無。 7.會計年度開始日後始變動會計政策或會計估計事項之合理性及必要性: (1)越南子公司PANCERA參考平常維修保養情況及請設備廠商評估設備耐用年限,-->綜合評估後,為反應其真實耐用年數,合理分攤成本,擬將部份生產設備經-->濟耐用年限由10年調整為20年。(2)委請中華徵信所企業(股)公司評估該批生產設備經濟耐用年限,其評估報告-->結果該批設備經濟耐用年限為20年至23年。(3)洽請簽證會計師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就此項會計估計變動之合理性逐項分-->析並出具複核意見表示尚無發現重大不符情事。(4)依櫃檯買賣中心民國106年6月8日證櫃審字第1060100804號函文之要求,因-->越南子公司係於民國105年下半年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會計估計變動,惟卻以-->民國105年1月1日為會計估計變動之起始日,與IAS 8規定尚有未符,故調整-->自民國105年7月1日起適用新耐用年限。上述資料業經董事會通過,故予以變動調整。8.影響數之決定在實務上不可行者,其追溯適用不可行之原因、會計變動如何適用及何時開始適用之說明:不適用。9.影響數之決定在實務上不可行者,會計師對會計變動前一年度查核意見之影響表示之意見: 不適用。10.會計師就合理性逐項分析表示之意見:依據民國103年8月13日修正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6條辦理。經逐項覆核 願景國際之聲明、中華徵信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之鑑定評估報告暨-->相關資料之計算、以及願景國際及子公司Pancera此項會計估計變動之合理性-->,本會計師尚無發現重大不符情事。11.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 12.因應措施:無。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5/182.公司名稱:願景國際事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03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偏高達76.40%,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第1040100814號函要求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106年4月份自結財務報告之財務比率負債比率=70.44%流動比率=70.46%速動比率=35.17%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子公司PANCER INTERNATIONAL STOCK COMPANY公告於民國105年會計年度開始日 後變動會計估計事項(延長部份生產設備之經濟耐用年限)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8/22 2.變動之性質:會計估計變動(延長部份生產設備之經濟耐用年限)3.變動之理由:越南子公司PANCERA因第二條磚窯生產線之建置,認為部分設備之耐用年限有重新檢討之必要,經參考平常內部實際維修保養情況及請外部設備廠商評估設備耐用年限,綜合評估後,為反應其合理耐用年數,合理分攤成本,擬將部份生產設備經濟耐用年限由10年調整為20年,上述資料業經越南子公司PANCERA 105年8月22日董事會通過,故予以變動調整。4.改用新會計政策追溯適用之變更期間:自民國105年度開始日調整。5.會計變動前一年度影響項目與實際影響數:無。6.會計變動前一年度期初保留盈餘之實際影響數:無。 7.會計年度開始日後始變動會計政策或會計估計事項之合理性及必要性: 越南子公司PANCERA參考平常內部實際維修保養情況及請外部設備廠商評估設備耐用年限,綜合評估後,為反應其合理耐用年數,合理分攤成本,擬將部份生產設備經濟耐用年限由10年調整為20年,上述資料業經越南子公司PANCERA 105年8月22日董事會通過,故予以變動調整。8.影響數之決定在實務上不可行者,其追溯適用不可行之原因、會計變動如何適用及何時開始適用之說明:不適用。9.影響數之決定在實務上不可行者,會計師對會計變動前一年度查核意見之影響表示之意見: 不適用。10.會計師就合理性逐項分析表示之意見:不適用。11.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不適用。 12.因應措施:無。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此項子公司會計估計變動通過後,本公司於民國105年11月另委請中華徵信所企業(股)公司評估該批生產設備經濟耐用年限,其評估報告結果該批設備經濟耐用年限為20年至23年。本公司另洽請本公司簽證會計師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就此項會計估計變動之合理性逐項分析並出具複核意見表示「依據民國103年8月13日修正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6條辦理,經逐項覆核願景國際之聲明、中華徵信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之鑑定評估報告暨相關資料之計算、以及願景國際及子公司Pancera此項會計估計變動之合理性,本會計師尚無發現重大不符情事。」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4/25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6/283.股東會召開地點:本公司(新竹市香山區牛埔路287號4樓)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一)報告105年度營業狀況。(二)審計委員會審查105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三)105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四)子公司會計估計調整案。二、承認事項(一)本公司105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二)承認105年度盈虧撥補案。三、選舉事項(一)補選董事案。四、討論事項(一)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二)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五、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3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28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受理股東之提案:依公司法第172-1條規定,受理股東之提案權內容如下:(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包含理由、說明及標點符號在內﹞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2)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訂於106年4月24日起至106年5月3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並註明聯絡人及方式。(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提案之地點:新竹市香山區牛埔路287號4樓,電話:(03) 5398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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