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巨名電子公司新聞
1.事實發生日:92/12/18
2.事件緣由:為減少陸續之虧損,擬於92年12月31日為基準日停止生
產,以優於勞基法規定資遣員工。
3.最近三年度與減產後之產能、產量比較:90年度1310938 91年度
2316754 92年度1264750
4.全部或部分停工項目之產能、產量及所佔公司營收比例:92年度
1265750 100%
5.出租之公司廠房或主要設備明細及其佔總資產比例:不適用
6.質押之資產明細及其佔總資產之比例:土地78477仟元 14% 建物
44268仟元 8%
7.決策過程: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事件緣由:為減少陸續之虧損,擬於92年12月31日為基準日停止生
產,以優於勞基法規定資遣員工。
3.最近三年度與減產後之產能、產量比較:90年度1310938 91年度
2316754 92年度1264750
4.全部或部分停工項目之產能、產量及所佔公司營收比例:92年度
1265750 100%
5.出租之公司廠房或主要設備明細及其佔總資產比例:不適用
6.質押之資產明細及其佔總資產之比例:土地78477仟元 14% 建物
44268仟元 8%
7.決策過程: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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