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F缺失 金管會再開鍘
金管會昨(1)日針對銀行辦理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TRF)缺失祭出第四波處分,星展銀首次遭罰就被處分1,000萬元,台新銀第二次遭罰,處分金額800萬元,台新銀累計處分金額已達1,200萬元,是所有銀行當中處分金額最多。金管會第四波處分兩家銀行銷售TRF缺失,星展銀有行員協助客戶編製財報,且與客戶有不當的資金往來,並提供不實資料給銀行徵審額度,使銀行給予錯誤的額度。金管會觀察過去處分銀行的缺失情節,依照比例原則,星展銀首度遭罰,就被罰1,000萬元,並限制新承作隱含賣出外匯選擇權衍生性商品與結構型商品業務。台新銀行因為使用不當話術推介客戶買衍生性金融商品,且利用系統弱點引導客戶賣出鉅額名目本金的外匯選擇權,客戶並無實際的避險需求,卻核給高額避險額度,讓客戶從事TRF交易,此次遭金管會處分800萬元,也限制未來新承作隱含賣出外匯選擇權,以及相關衍生性商品與結構型商品業務。此外,金管會也要求星展與台新銀行檢討督導的高階經理人責任,以及審酌獎酬制度的妥適性,已經發放出去的獎金,也需重新檢討。金管會處分銀行銷售TRF缺失不手軟,自2014年開始就陸續開罰銀行,累計至昨日止,已經連罰四波,累計裁罰金額達到7,200萬元。不少銀行都曾遭重罰,永豐銀行曾被處分停辦TRF業務一年;台新銀累計超過1,200萬元,是所有銀行遭處分金額最高的一家;國泰世華銀、北富銀與星展銀行累計遭罰1,000萬元、中信銀累計遭罰800萬元。金管會表示,未來還是會金檢銀行銷售TRF情形,後續銀行如有嚴重缺失,會依缺失情節、過去情況依比重繼續裁處。據統計,TRF爭議案件,處理比率57%,已經逾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