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名稱 | 報價日期 | 今買均 | 買高 | 昨買均 | 實收資本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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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盛投信 | 2025/06/23 | 議價 | 議價 | 議價 | - |
統一編號 | 董事長 | 今賣均 | 賣低 | 昨賣均 | 詳細報價連結 |
97172295 | 林麗珍 | 議價 | 議價 | 議價 | 詳細報價連結 |
星期五
日盛證控日盛投信侵權 首敗 |日盛投信
日盛證券指出,該公司在1961年成立迄今逾50年,1980年曾是營業規模達百億以上的著證券商,具有高知名度,在1988年註冊日盛商標。日盛證券投資信託公司非其集團成員,長期以來使用「日盛」為名,令外界混淆誤認是其子公司,侵害商標權。
日盛證券指出,兩家公司雖然有商業合作往來,但不代表允許或默示投信公司使用日盛為公司名稱。並舉出2013年「盈正案,日盛證被罰120萬元」被罰的是日盛投信,外界卻誤為是該公司被罰,影響該公司形象,顯見兩者容易混淆,主張日盛投信不得用日盛為名,必須改名。
日盛證券投資信託公司則表示,兩家公司系出同源,1996年該公司籌備成立時,日盛證券總經理在內部公文批示「全力配合」,後來還委託該公司販售多檔金融商品。2006年日盛證券發文要求該公司與集團其他九家子公司分攤當年度執照維護費用,以及對外文宣都將該公司列為子公司,代表日盛證券同意該公司取日盛為公司名。
日盛投信說,該公司迄今經營17年,替日盛證券增加知名度,募集超過百億的資金,讓日盛證券賺到數千萬元的手續費,雙方共同擦亮「日盛」這塊招牌,不能因為日盛證券股東結構改變,就要該公司改名,違反誠信原則。
智財法院審理指出,日盛證券內部公文批示「全力配合」日盛投信成立;至少有兩任董事長同意投信公司使用日盛為名,顯示日盛證券不只是單純地沈默,而是明知且積極協助日盛投信成立公司及營業;其次,1996年日盛投信成立公司時,當時的商標法沒有規定不能以他人的註冊商標為公司名稱,判決日盛證券敗訴,日盛投信不用改名。
上一則:日盛投信:亞高收債熱度不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