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名稱 | 報價日期 | 今買均 | 買高 | 昨買均 | 實收資本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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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銀行 | 2025/06/09 | 議價 | 議價 | 議價 | 109,000,000,000元 |
統一編號 | 董事長 | 今賣均 | 賣低 | 昨賣均 | 詳細報價連結 |
03557311 | 呂桔誠 | - | - | - | 詳細報價連結 |
星期三
台銀、中行領軍 簽聯貸MOU |台灣銀行
昨天參與簽署備忘錄的台灣金融機構包括台銀、土銀、合庫銀、台 北富邦及中信銀;大陸方則有中國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交通銀行、 民生銀行及南京銀行。
10家銀行昨天是在「2014兩岸企業家台北峰會」金融產業合作推動 小組雙方召集人李述德、劉明康見證下,共同簽署合作備忘錄。台銀 指出,該備忘錄基於雙方業務發展、互惠互利原則,希望達到發展兩 岸銀行團貸款業務,並透過雙方資訊平台,加強企業徵信,降低授信 風險。
銀行公會理事長李紀珠表示,MOU並非侷限簽署的10家銀行,若有 其他銀行有意願也可以加入。由這10大銀行帶頭,讓兩岸銀行在聯貸 業務上深入合作,從主辦牽頭到放款一條龍商機全數囊括,也可讓兩 岸銀行聯貸在債權順位上能漸趨一致,降低風險、提高聯貸效益。
李紀珠表示,之所以簽署此一聯貸MOU,主要是過去的兩岸的聯貸 案都是由兩邊銀行出資,中間卻由外資銀行牽頭主辦。也就是說,外 資銀行出的力最少,但主要的利潤包含主辦費、手續費都被外資賺走 了,且風險幾乎都由兩岸銀行業者承擔。未來若由兩岸自己主辦聯貸 ,兩岸金融機構自是最大受益者。
李紀珠認為,聯貸案的客戶都是兩岸企業家,理應是兩岸銀行業者 一起主導,彼此資訊整合掌握企業資訊,透過聯貸降低風險,且對雙 方受償權才能更有保障。
銀行主管分析,以索力案為例,牽頭行就是某外商投行,國內銀行 的受償權列後,大陸銀行受償權較優先,導致出現問題時,讓台資銀 行權益受到影響。未來簽訂MOU之後,每個參貸行的受償權都是相同 比例,可降低這類事件發生,也降低銀行業者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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