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壹傳媒出售案,公平會主委吳秀明表示,如果是由中時出面購買蘋果,將會形成水平競爭,這種結合類型將對市場影響的疑慮最大,若業者確定簽約,將要求主動申報,有必要會約談相關人等。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26)日舉行壹傳媒出售案舉行專案報告,邀請公平會、經濟部、金管會、通傳會與法務部等單位備詢。曾任金管會主委、公平會委員的施俊吉,蘋果工會與記協都受邀出席。
台聯黨立委許忠信詢問,如果是中時集團結合蘋果日報,這個併購案是否會因為限制競爭不利益過大而駁回?吳秀明答覆,目前只是從媒體報導獲知買主有3、4人,一旦壹傳媒案今日簽約後,就可以確定申報義務人,公平會將主動要求申報人必須申報,並提供相關資料以供調查,業者必須要等待公平會核准後,才能進行股權移轉,否則將違法,依法可命其解散。
不過民進黨立委林岱樺質疑,為何公平會必須等到簽約才能發動調查,因此詢問施俊吉壹傳媒的看法。
施俊吉表示,市占率即使不過半,也可以進入審查階段,依據公平會關於申報規定,任何事業市占率超過25%或結合後,其市占率超過三分之一,就達到申報門檻,「用膝蓋想都知道,蘋果加米果的市占率,遠遠超過申報門檻」。
而民進黨黃偉哲則是呼籲,市占率的計算,分母範圍如何界定,公平會應該要清楚界定,讓人心服口服。吳秀明坦言,這的確是關鍵。
另外,在立委詢問下,通傳會傳管處長黃金益表示,壹傳媒與旺中案在廣度與深度均不同,旺中案是平台、新聞與頻道,而壹傳媒僅只有三個頻道,上架率不到10%,儘管影響性不大,將會參酌過去案例,基於行政一致性原則,不排除未來針對壹電視出售,給予附負擔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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