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4月07日
星期三
星期三
台銀無限期接手 |台灣銀行
| 股票名稱 | 報價日期 | 今買均 | 買高 | 昨買均 | 實收資本額 |
|---|---|---|---|---|---|
| 台灣銀行 | 2025/11/20 | 議價 | 議價 | 議價 | 109,000,000,000元 |
| 統一編號 | 董事長 | 今賣均 | 賣低 | 昨賣均 | 詳細報價連結 |
| 03557311 | 呂桔誠 | - | - | - | 詳細報價連結 |
中信局的非銀行業務,台灣銀行將可無限期代為執行!金管
會委員會已通過,原本中信局條例經營的非金融業務,如政府採
購、關稅配額及停車場管理等,台銀在併購中信局後,原訂民國
100年6月前要調整完畢,即不再執行,但考量是政府委託,且無
其他適當替代單位,金管會決議以行政命令,准台銀繼續辦理。
金管會在95年12月核准台銀併購中信局,中信局消滅後,原
本的中信局條例雖未廢止,但已無執行單位,中信局代為執行的
政府採購、關稅配額監督及政府國有地停車場管理等,並不屬於
銀行法第3條的銀行經營業務範圍。
台銀已申請延緩調整2次,最後期限是民國100年的6月,一定
要調整完畢,即不能再執行非銀行的業務,金管會在評估所有替
代方案,考量政府委託的政策性業務,必須有適當的單位執行,
但銀行法第3條第22款,即「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其他有關
業務」,也不能過度擴張解釋。
最後金管會委員會決定,將發行政命令的方式,准許未來金
融機構經主管機關許可合併後,其消滅機構原經政府委託辦理的
業務,得由存續機構接續辦理,即台銀未來接受政府委託採購、
關稅配額監督及國有地停車管理,將沒有期限,未來應該也不會
有其他金融機構適用,算是台銀「條款」。
金管會官員表示,目前這項行政命令只適用於台銀,限額必
須符合銀行法74條,並不是政府委託。
會委員會已通過,原本中信局條例經營的非金融業務,如政府採
購、關稅配額及停車場管理等,台銀在併購中信局後,原訂民國
100年6月前要調整完畢,即不再執行,但考量是政府委託,且無
其他適當替代單位,金管會決議以行政命令,准台銀繼續辦理。
金管會在95年12月核准台銀併購中信局,中信局消滅後,原
本的中信局條例雖未廢止,但已無執行單位,中信局代為執行的
政府採購、關稅配額監督及政府國有地停車場管理等,並不屬於
銀行法第3條的銀行經營業務範圍。
台銀已申請延緩調整2次,最後期限是民國100年的6月,一定
要調整完畢,即不能再執行非銀行的業務,金管會在評估所有替
代方案,考量政府委託的政策性業務,必須有適當的單位執行,
但銀行法第3條第22款,即「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其他有關
業務」,也不能過度擴張解釋。
最後金管會委員會決定,將發行政命令的方式,准許未來金
融機構經主管機關許可合併後,其消滅機構原經政府委託辦理的
業務,得由存續機構接續辦理,即台銀未來接受政府委託採購、
關稅配額監督及國有地停車管理,將沒有期限,未來應該也不會
有其他金融機構適用,算是台銀「條款」。
金管會官員表示,目前這項行政命令只適用於台銀,限額必
須符合銀行法74條,並不是政府委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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