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家海外企業第一上市 IML過關
台灣證券交易所昨(16)日召開董事會,並通過美商IML第一上市審議案,最快第2季就可望正式掛牌,成為台股史上第一檔海外企業來台掛牌的公司。未來IML將不用按月公佈單月營收,而是以季報呈現,此舉是否引起國內企業異議,值得留意。此外,證交所董事會也通過放寬TDR科技類股的審查準則及證交所人事案。IML不僅可望成為第一檔海外企業來台掛牌的公司,且該公司是來自美國矽谷的純美資企業,由元大證券擔任輔導券商,IML自2008年起即開始申報上市輔導,去年8月遞件申請第一上市,去年12月證交所首度審議時未能核議通過,昨日2度闖關獲得主管機關核准,最快在第2季掛牌上市。證交所表示,IML補充承諾,包括員工選擇權的比率要符合台灣標準,大股東持股必須接受集保,同時也要求相關的資訊公告要符合台灣的規定。除IML上市案外,證交所董事會也通過「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第27條之1修正草案,放寬外國科技事業申請第二上市(TDR)獲利能力標準規範。證交所主管表示,目前科技類公司來台發行TDR,按相關準則不可有累積虧損,但在參考包括香港、新加坡等交易所規範後,除保留原申請上市條件,只要符合上市時股東權益折合100億元以上,且證明有足供上市掛牌後12個月營運資金等條件,也能以第二上市掛牌。另外,台灣網路認證公司董事長黃乃寬轉任期交所副總經理,原職由原電腦作業部協理張殿冬升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