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昨(2)日宣布,泰山收費站高速公路電子收
費系統(ETC)每小時最高車流量已超過1,200輛次,依
ETC招商文件申請須知規定,同意於本月15日增開南北車道
各一個小型車道,做為電子收費車道。
吳木富說,ETC自開通以來,使用率及通行量均穩定成長,於
平常日上、下午尖峰時段最高小時交通量更曾達1,837車輛
次,為人工收費車道的兩倍以上。
到今年3月底止,已申請安裝OBU(車上機)的車輛數為55
萬輛,電子收費車道月通行量已達1,200萬輛,平均使用率
約為28%,電子收費營運已逐漸顯現其效率。
他指出,根據ETC案招商文件申請須知規定,當小型車電子收
費車道一周平均尖峰服務流量達到每小時1,200輛次以上,
或當電子收費車道的平均服務流量達到該收費站總通行量16%
以上,連續達五天或於一個月內出現15天時,得增開電子收費
車道。
吳木富說,遠通電收去年11月提出泰山收費站增開一個電子收
費車道申請,經審核並要求補充資料後,上月底審查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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