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檢出現三大缺失 國華人壽遭重罰710萬
金管會開始著手整頓保險業。金管會委員會二十九日決定,針對國華人壽在一般金檢時出現的三大違反保險法的缺失,包括資訊揭露不足、投資有價證券超出同一關係人限額、關係人交易違反行政命令等,處以總額七一○萬元的罰鍰,也是金管會成立以來,對保險公司處分最重的一次。金管會官員私下表示,保險公司有些弊病及不良資產過去一直被掩蓋住,再加上保險局人力不足,未能有效即時監理,這次金管會決定對已明顯違反規定的保險公司開罰,強化監理力道;但官員也說,處份壽險公司時,金管會也格外小心,擔心引起保戶信心危機,無足夠的銀彈來收拾殘局。而國華人壽發言人王為修對此表示,過去由於淨值不足使得買賣受到限制,但因資產配置需要,仍在爭取時效下先行作出投資決策。未來在新成立的資產管理委員會運作下,投資決策將提早作規劃,以避免同樣情形再次發生。由於國華人壽淨值為負數,依照保險法規定,僅能有三千萬元的投資上限,而且投資決策須先陳報金管會。但國華人壽卻於九十二年級間買入次順位受益證券,又於九十三年自行出售土地,而遭罰九○萬元及五○○萬元。金管會這次罰國華人壽的事項多是發生在九十二年、九十三年初,何以現在才處理?金管會發言人林忠正表示,國華人壽大部分是投資資產、有價證券出現虧損或有問題,有些國華人壽並沒有申報上來,都是金檢時才發現,且金管會今年已要求國華人壽改組董事會,上個月並已要求其成立「資產管理委員會」,要求引進專家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