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號碼 0960-550-797   LINE的ID LINE的ID:@ipo888 歡迎加入好友
國華人壽保險股價速覽 (未)
股票名稱 報價日期 今買均 買高 昨買均 實收資本額
國華人壽保險 2025/05/09 議價 議價 議價 2,000,000,000
統一編號 董事長 今賣均 賣低 昨賣均 詳細報價連結
03380200 國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議價 議價 議價 詳細報價連結
2005年10月18日
星期二

國華人壽財報 維持重編判決 |國華人壽保險

國華人壽、台灣農林於84年底互買土地,不動產買賣的會計處理

被認定屬於「同類資產交換」。89年,證期會要求國華人壽重編

84到87年度財務報告,國華人壽不服,提起訴願及再訴願,均遭

駁回,並在92年最高行政法院判其敗訴,但國華人壽仍不服,提

再審之訴,最近仍被最高行政法院駁回。

再審原告國華人壽於84年底和農林相互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由

國華人壽向農林購入信義區農林大樓土地及建物,金額總計52億

元。國華人壽同時將苗栗竹南土地售給農林,共28億餘元。

國華人壽於85年申請以84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普通股5,100萬股,

每股面額10元,總額5.1億元,證期會核准通過。但證期會審核農

林86年現金增資案發現,國華人壽和農林不僅是關係人,且雙方

所認列的利益相當,都約15億元。

證期會認為,依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規定,這件交易案屬「同類的

資產交換」。除非交換標的價額不相同而需現金支付時,就價款

差額部份依收現比例認列利益之外,剩下的應以成本入賬,不得

認列利益。

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指出,證期會並未有對國華作任何行政行為,

且證期會未撤銷國華人壽的盈餘轉增資案,因此並無信賴保護原

則及國家賠償法適用的問題,以此駁回國華人壽再審之訴。

與我聯繫
captcha 計算好數字填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