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期局昨(二十五)日表示,統一期貨因雇用未具業務員資格的員工
,執行盤中追繳保證金及接受客戶委託買賣行為,違反期貨管理法令
,依法對統一期貨處以十二萬罰鍰,並命令該公司解除業務員助理黃
?瑩職務、停止業務員胡任標、陳鈺棻各一個月及三個月業務執行。
證期局強調,去年十月期交所赴統一期貨查核,發現其雇用未具業務
員資格的黃?瑩,執行盤中保證金追繳及接受客戶委託買賣的動作,
而業務員胡任標對其助理執行上開業務並未善盡管理之責。同時,業
務員陳鈺棻則是提供職章予業務員助理執行受託期貨交易等情事,已
具違反期貨管理法令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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