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集團兄弟戰火燒,當前爭議點是,巴拿馬長榮國際(簡稱EIS)常任董事長(Permanent President,簡稱PP)如何認定。巨群律師事務所熟悉商事法的律師李恬野指出,開股臨會或記者會都不是重點,最後還是要看巴拿馬法院的判決,才算數。
針對長榮兄弟爭搶EIS,李恬野表示,目前僅能透過網路上揭露的EIS公司章程去評斷。從PP的認定上來看,目前雖各說各話,但查考巴拿馬官方的EIS登記PP是誰,或許是簡單的辦法。
弟弟派認為EIS沒PP,所以決定在5月10日召開股東臨時會選出PP;然而,從網路找到的資料,EIS登記PP是張國華,所以看起來EIS是有PP的。所以,章程第7條第11款由股東開會選任的前提要件已不符合。
其次,弟弟派身為董事,有沒有向公司董事會提出召開會議要求,因此股東臨時會合法性會陷入爭議。
從法律面看,EIS設在巴拿馬,最終以巴拿馬法律為據,股東臨時會合法性,看巴拿馬法院怎麼判。從台灣法律來說,沒有召集權人所召開的會議是無效會議。回歸原點,臨股會決議的效力,還是巴拿馬法院說了算。
線上諮詢 / 行情評估 (專人回覆,提供參考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