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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力調整在即 林市長:一月內根治房客超收之苦|台灣電力

台電股價速覽 (公)
股票名稱 報價日期 今買均 買高 昨買均 實收資本額
台電 2025/11/11 4 4.2 3.78 479,900,000,000元
統一編號 董事長 今賣均 賣低 昨賣均 詳細報價連結
03795904 曾文生 6 6 6.15 詳細報價連結

內政部長林右昌近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上坦承,目前許多房東透過超收電費來賺取價差,這種做法顯然不合理。他強調,內政部將在近一、兩周內召開會議,並承諾在一個月內完成相關規定的定案。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8日邀請林右昌進行業務被告並備質詢。在質詢過程中,立委洪申瀚指出,依照現行內政部《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範,房東每度電可以收取「當月用電量最高級距之每度金額」,這意味著房東每度電可以「合法」超收3元。 洪申瀚質疑,雖然台電已成立租屋電價透明專區,但依照規定,夏季房東還是可以收到每度7.69元、非夏季可收到6.03元,這等於是認同房東超收3元以內的電費是合法的。林右昌對此表示,這當然是不合理的。 林右昌透露,上周他已召開會議,針對租屋公共設施電費已經向台電申請分算者,這部分沒有問題。但如果租屋公設電費沒有申請分算或獨立電表,那麼對於這部分,內政部打算將其納入定型化契約裡去律定。如果房東沒有對公共設施分設電表,那麼公共設施電費就應該由房東負擔。 洪申瀚強調,現在房客實際上並不知道平均電價,所以缺的臨門一腳,就是在《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明確規定房東不得收取超過每度平均電價。他認為,內政部雖然有配套措施,但動作不能太慢。 洪申瀚也強調,這是一個反向永續的命題。如果房東可以透過電費賺取價差,他們一定會希望租客多用電,甚至會提供能效低的二手家電,從而獲得更多賺價差的機會。 林右昌回應,他將在這一、兩周內再召開會議,並承諾在一個月內解決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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