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3月0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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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核四封存引爭議,判賠1.58億美元奇異案|台灣電力
| 股票名稱 | 報價日期 | 今買均 | 買高 | 昨買均 | 實收資本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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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電 | 2025/11/16 | 3.9 | 4 | 4 | 479,900,000,000元 |
| 統一編號 | 董事長 | 今賣均 | 賣低 | 昨賣均 | 詳細報價連結 |
| 03795904 | 曾文生 | 6 | 6 | 6 | 詳細報價連結 |
【台灣新聞】台電需支付奇異1.58億美元仲裁款,影響有限
近日,台電公司(台灣電力)因核四計畫封存與美商奇異公司之間的仲裁結果出爐,台電需支付約1.58億美元給奇異,折合新台幣約48.74億元。不過,這筆款項對台電今年的盈虧影響有限。
台電發言人徐造華表示,這次仲裁結果不會影響核四資產的管理,也就是說,核四廠的封存狀態不會因此改變,同時也不會對台電今年的盈虧造成影響。
對於仲裁結果,台電表示相當遺憾,並將研議後續的因應措施。徐造華強調,台電已依最終仲裁判決預先提列工程款項,並編列停工損失預算,施工單位也有寬列預算,因此對今年度的損益並無重大影響。
回顧2014年,核四計畫封存後,台電因為奇異公司請款證明資料不完整,且有部分供應的服務及設備不符合規範要求,故暫停支付契約款項。雙方因此產生爭議,奇異公司遂向國際商會(ICC)國際仲裁院提起仲裁。
徐造華表示,台電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在仲裁期間全力對奇異公司的求償提出辯護,並提供事實依據及理由。仲裁庭最終判斷,台電需支付款項,而奇異公司則需限期內對4項有瑕疵的服務及設備自費修復。
仲裁庭的成立於2016年1月,經過約3年的審理後,終於有結果。台電將會依仲裁結果進行相關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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