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名稱 | 報價日期 | 今買均 | 買高 | 昨買均 | 實收資本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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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投信 | 2025/05/05 | 議價 | 議價 | 議價 | 311,400,000元 |
統一編號 | 董事長 | 今賣均 | 賣低 | 昨賣均 | 詳細報價連結 |
16832297 | 涂洪茂 | - | - | - | 詳細報價連結 |
星期二
台灣投信海外投資限制:海外資產占比不超過淨值40%|聯邦投信
【台灣金融新聞】 近年來,主管機關為了提升對投信(投資信託)公司的監管,特別是對國內外及大陸地區投資事業的管理,進行了相關法規的增修。這次的法規修正,對投信事業的投資總額、後續管理、以及投資人權益保障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確的要求。 根據新規定,投信事業投資國內外及大陸事業的投資總額,不得超過該投信事業淨值的40%。此外,若投信公司希望增加投資金額,必須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並檢附相關文件,以強化投信所投資事業的後續管理。預計這些新法規將於本月17日刊登公報後正式生效。 在內部控制制度方面,投信事業必須對投資事業建立管理及風險評估機制,並授權主管機關明定投信事業投資國內外事業的範圍、投資比率、資格條件及相關程序。這樣的規定,將有助於提升投信公司的投資效率和風險管理。 對於投信事業所投資的事業,主管機關也加強了後續管理。未來,投信若想增加投資金額,或變更投資內容,都必須向主管機關申報,並經核准後才能進行。此外,投信事業還應定期申報被投資外國和大陸地區的財報與每月業務相關資訊。 以大陸地區投資狀況來看,目前有多家台灣投信在大陸有投資,包括永豐投信、元大、國泰、富邦投信等。而富邦、復華投信則轉投資外國資產管理機構,富邦、國泰、復華、富蘭克林華美、聯邦投信等五家則申請國外子公司擔任私募基金的普通合夥人。 在保障投資人權益方面,主管機關也增訂了投信事業收取合理费用的相關條文。這意味著投信不得以不合理的費用招攬或從事業務銷售,以避免過高通路費用,讓投信基金的費用率得以公平公開,從而保護投資人的權益。
上一則:投信錢進海外 不得逾淨值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