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30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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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工商團體籲延緩期解決三大爭議|台灣電力
| 股票名稱 | 報價日期 | 今買均 | 買高 | 昨買均 | 實收資本額 |
|---|---|---|---|---|---|
| 台電 | 2025/11/15 | 3.9 | 4 | 4 | 479,900,000,000元 |
| 統一編號 | 董事長 | 今賣均 | 賣低 | 昨賣均 | 詳細報價連結 |
| 03795904 | 曾文生 | 6 | 6 | 6 | 詳細報價連結 |
經濟部最近宣佈,明年一月份將正式實施「用電大戶條款」,這個新規定對石化、鋼鐵、半導體、電子等產業來說,可是個不小的挑戰。不過,工商團體們卻提出了三大爭議,他們認為這些規定會帶來不少問題,甚至可能引爆融資、合約糾紛。來聽聽他們是怎麼說的。
首先,限制條件引發爭議。早期已經設置再生能源設備的業者,他們的發電量已經賣給台電了,但現在政府要求設置綠電設備須為「自發自用」,這讓不少業者頭痛,因為這會導致他們面臨融資和解除合約的問題。所以,工總建議,應該允許這些早期設置的再生能源設備繼續維持原經營型態。
其次,限時上路的爭議也不小。建置綠電設備的成本固然重要,但對企業來說,更大的問題是廠房條件不夠,導致設備成本上升,甚至無法建造。政府限時上路,讓市場對綠電的需求大增,價格可能會變得更高,讓企業無法購買。因此,工總和工商協進會都建議,如果上路時間無法延後,緩衝期應該從五年延長到十年。
最後,計算公式的爭議也不少。雖然政府提出了「繳納代金」的方式,但代金計算公式的容量因素採用「2500度/瓩」和「每度4元」兩個數值,這個計算過程並未說明清楚,讓業界感到困惑。工商協進會和工總都認為,代金計算應該配合每年公告的躉購費率進行調整,並比照一般電費計價,每度定價採至小數點第二位。至於離岸風電的計算,應該採用躉購和競標價的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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