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股民告聯電違反證交法 2019/09/29 來源:經濟日報 晶圓代工廠聯電昨(28)日公告,遭美國購買聯電美國存託憑證 (ADR)的投資人,以違反美國1934年證券交易法及規範內部人交易的主要條文Rule 10b-5等為由,提起集體訴訟,聯電已於美東時間9月27日收到訴狀。聯電強調向來尊重其他公司智財權,絕無侵害他人權益或有違法情事,將循法律途徑維護公司權益。美司法部去年11月起訴福建晉華、聯電,及福建晉華總經理陳正坤等三名台灣人,共謀竊取美光機密,聯電當時表示,將配合司法調查並採取適當措施。 上一則: 群益曾炎裕 迎選舉行情 下一則: 全球招商論壇今登場 美光等獲頒傑出貢獻外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