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男工作未達要求,又拿不出畢業證書 假冒清大碩士 判吐薪水21萬
台北市曾姓男子,佯稱清華大學資訊工程所肄業,應徵到上櫃公司 百辰光電擔任專員月薪48K,一年後因工作未達要求,又拿不出清大 畢業證書,遭百辰查出是中華科大畢業,將他開除並告上法院求償薪 資差價。台灣高等法院認定曾以假學歷欺騙百辰,判決賠償14個月薪 資差額21萬元,定讞。百辰提告指出,2011年曾姓男子經由104人力銀行投遞履歷,自稱 是建國中學畢業、清華大學資訊工程研究所肄業,曾在緯創資通當軟 體工程師,獲面試錄用,依該公司薪資規定,及他有工作經驗,給予 46K試用期薪資,試用期滿調薪至48K。百辰表示,曾任職期間表現不佳,無法勝任工作要求,好幾次靠同 事幫他補救,公司要他拿出學歷證明但他一直拖延。經人力部門查證 發現他不是清大人,而是中華科大資管系畢業,將他開除並提告,依 該公司規定中華科大的起薪29K,求償14個月的薪資差額。法院審理時,曾姓男子承認他不實填寫「清大工程所肄業」、「建 國中學畢業」,但辯稱他曾經在緯創資通公司當軟體工程師,負責處 理百辰的終端產品及客戶,這項工作經歷「甚為稀有」,應該拿較高 薪資。百辰反駁,曾之前在緯創也是因為能力不佳,工作8個月即遭 資遣。百辰並提出該公司的敘薪辦法為證,強調若非曾假冒清大碩士 ,不可能給他48K月薪。一審法院認為薪資與學歷沒有直接關係,且曾沒有拿出偽造清大畢 業證書應徵,百辰任用員工疏於查證亦有責任,判曾免賠。百辰不服 判決,提出上訴。高等法院認為,曾姓男子在緯創工作8個月就被資遣,證明他沒有 特殊傑出之處,認定他虛構假學歷、欺瞞百辰,改判他須賠償任職1 4個月,每月溢領約15K的薪水給百辰,共21萬元。曾姓男子另因於2013年11月駕駛BMW轎車,載女友到山上看夜景, 撞死蕭姓男大學生,已被士林地方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判刑1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