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 今先求償575億
台灣高鐵公司昨(16)日舉行董事會,除選任劉維琪接任高鐵公司董事長外,並決議向中華民國仲裁協會提出仲裁申請。三項除外情事不可抗力部分合計損失3,099億元,高鐵公司今日先提921大地震造成工程經費增加等因素的575億元,剩餘的2,524億元,將視這次仲裁結果出爐,再由董事會決定何時提出。交通部長陳建宇表示,921的部分因請求權時效快到期,且合約有給予台灣高鐵提出仲裁的權益,交通部予以尊重。台灣高鐵公司仲裁總金額高達3,099億元,從一般經驗來看合理嗎?台灣高鐵公司協理兼發言人劉文亮表示,今日要向仲裁協會提出的仲裁內容,包括921大地震政府修改耐震係數增加土建工建經費160億元、政府應給予台灣高鐵公司法定優待票110億元,以及2014年運量預測較原預測有重大差異損失305億元,合計為575億元。劉文亮說,先提三項,是因為921大地震的工程經費增加請求補償事宜,今天是民法規定可提出請求權的最後一天,後續兩大項的仲裁案件,端視這次仲裁結果再行決定。他指出,依仲裁法規定,雙方必須提一位仲裁人,再由兩位仲裁人合推一位主席,仲裁案成立後應於六個月內做出判斷,必要時得延長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