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茂董事長鄭世杰違反證交法一案 一審判無罪 2007/10/02 來源:電子時報 南茂集團1日表示,該公司董事長鄭世杰2005年12月間遭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起訴非常規交易而違反證券交易法一案,業經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無罪,惟檢察官就該案判決結果是否上訴尚未表達意見。鄭世杰遭起訴係因南茂和泰林於2004年初向倍利證券購買海外附買回票券,檢察官認為鄭世杰涉嫌挪用公司資金。惟上述票券已在當年或隔年贖回,並已認列獲利入帳,並未獲取個人利益。 上一則: 南茂鄭世杰遭訴 一審判無罪 下一則: 驅動IC封業2008年穩健 業者擴產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