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企賣違法商品 挨罰1,000萬 力華票券等四業者也受罰
金管會再度大刀開鍘,針對花企、傳山投信、力華票券、基隆一信和陽信商銀等五家機構,分別開出15萬元至600萬元不等的罰款。其中,花企還被要求檢討部份負責人的適格性。花企默許傳山創投,利用銀行員向客戶兜售未上市的創投私募特別股,影響客戶150人,總投資金額近5,000萬元,而且在高達28個營業據點,公然銷售違法的金融商品。金管會認為花企內控嚴重缺失,核處新台幣600萬元;金管會也認為花企93年度違法發放董事長獎金30萬元,除要求追回外,也處罰400萬元,合計花企接到1,000萬元罰單。違法仲介創投特別股的傳山投信,設置條件資格不符合「20%專業股東資本」的要求,這次一併被限制私募投信基金業務。至於傳山投信利用花企銀行員的不法情事,金管會也開出132萬元罰單,並解除禹介民、姚博文的職務,使其三年內不得再擔任投信投顧的負責人。整起案件涉及不法處,金管會也移送檢調調查。力華票券則涉及對同一關係人放款高達20億元,已達淨值的78%,且未輸入擔保品明細,涉嫌刻意規避查核,遭罰新台幣600萬元。銀行局副局長鍾慧貞強調,票券公司依法對同一關係企業,放款不得超過淨值35%,但力信竟高達78%;換句話說,力信淨值只有30億元,同一關係人放款不應該超過10億元,卻被查出超過20億元,違法事實明顯。而且向力華融資的22家企業,背後竟然都是同一關係人,實在過於巧合。此外,陽信商銀投資某檔股票,但陽信的監察人同時擔任此企業的董事,違反銀行法規定,遭罰100萬元。基隆一信則是超過投資股票的上限,核處15萬元,並被要求加強自行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