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訂遠通KPI 未達標日罰50萬 交部嚴格監督,一天一個門架逾三筆、七個門架逾四筆扣錯款就罰,2月起稽核90天。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強力監督遠通電收高速公路計程收費系統正確性,昨(29)日宣布對遠通的關鍵績效指標(KPI),一天中,一個收費門架逾三筆扣錯款、或七個門架合計超過四筆扣錯款,就會開罰50萬元,自2月1日每天稽核,連續執行90天。遠通電收發言人周世惠表示,尊重高公局的決定與要求,遠通會努力做好系統與服務,不過,現在合約已有檢核的機制與標準,新的KPI比合約規定更嚴格,對遠通是一大挑戰。交通部高公局副局長吳木富昨(29)日表示,由學者專家組成的稽核委員會,每天抽查七個門架進行判讀與計算,正確性必須達到雙指標才算過關。只要有一個指標未達標,就會開罰。若一直沒改善,將連續開罰。期間若缺失嚴重,稽核期結束,高公局研議與遠通電收解約。吳木富說,每天隨機抽檢的收費門架會不一樣,現在有319個門架,一天抽檢七個,三個月的時間幾乎高速公路所有門架都至少會被抽檢一到兩次。他指出,稽核委員會每天抽查10分鐘,每個門架的資料筆數都不一樣,平均每個門架10分鐘的車流量有3,000筆資料,遠通至多僅能有三筆扣錯款(即錯誤率千分之1),七個門架加總資料約2.1萬筆,每天最多只可有四筆扣錯款(錯誤率萬分之2)。由於核對收費資料有無錯誤的時間須七天,高公局2月1日開始稽核,第一天查核結果2月7日才會出爐,遠通能否符合交通部要求並重拾民眾對遠通的信心,第一天的查核結果將是一個關鍵點。另外,從今天起,民眾通行國道繳付的通行費,如果發現有多扣款情形,可以到高公局全民監督通行費計畫專區填報相關資訊,若有事實足以證明電子收費系統超收通行費、且民眾確有多支出,並可歸責於電子收費營運單位所致,經查證屬實者,除多扣款部分加倍奉還外,每起案件將給予500元獎勵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