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庫、巴黎保險 公平會准結合
合作金庫銀行及法商法國巴黎保險公司打算以合資方式籌組合作金庫人壽保險公司,公平法8日委員會決議,不禁止其結合,並發出縮短期間通知,也就是說,合作金庫與法國巴黎保險公司在收到公文之日起即可進行結合。由於合庫與法國巴黎保險公司在合組的合作金庫人壽上分別持有4 9%與51%的股份,符合公平法的結合型態,並達到金融機構申報結合門檻。對合作金庫人壽,公平會指出,其所影響的市場主要在人身保險市場,而且依據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所公布的資料,國內人身保險業者眾多,競爭尚屬激烈,經審酌參與結合事業結合後,市場占有率及市場集中度並未改變,仍會受市場競爭的拘束,且無提高商品價格或服務報酬的能力,也就是說,合作金庫人壽並無損及現存事業間的競爭。公平會還說,合庫銀行依法不得直接銷售保險商品,但是保險業是須經特許的金融事業,只要符合相關法規規定,就可以設立保險公司,而合作金庫與法國巴黎保險合資設立合作金庫人壽後,還是要透過合作金庫的子公司合作金庫保險經紀人公司在各營業據點代為銷售,合庫跨業經營的發展計畫應已完備,且國內人身保險業者眾多,不致對市場競爭產生實質減損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