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變內線交易? 新普私募內線案 鄭敦謙遭起訴
聯電旗下創投公司,即弘鼎創投與宏誠創投等公司董事兼總經理鄭敦謙,捲入新普辦理私募增資內線交易案,昨天被台北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陳錫柱,以違反證交法禁制規定提起公訴,聯電投資管理經理許怡雯因對私募案事先不知情,檢方予以處分不起訴。95年4月19日,聯電以旗下的弘鼎創投參與新普私募投資,郭敦謙當日兩度前往新普洽商,並表示願意投資新普。此一過程,都由新普董事長宋福祥及財務長丁惠敏接待,並確認私募合約內容,最後版本敲定辦理私募時間應該是年4月27日或28日;上市櫃公司私募屬於應揭露的重大訊息。起訴書指出,鄭敦謙因職業關係獲悉新普辦理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的私募案,且弘鼎將參與投資,卻在重大訊息公開前,指示不知情的聯電投資操盤經理許怡雯,以弘鼎及宏誠等兩家聯電所屬創投公司在宏遠證開立的帳戶,在95年4月24日至28日期間,以1億1844萬餘元,買進1390張新普股。95年5月2日,新普在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私募發行普通股1250萬股、總金額7億1637萬餘元,新普股價由當日的每股89.6元,攀升至同年5月15日的110.5元,。新普股昨天的收盤價為146.5元。弘鼎與宏誠事先所購的新普股,則在同年6月1日到8日間,全數出清,扣除成本後,獲利1612萬8千元。被告鄭敦謙在檢方偵訊時,矢口否認觸犯內線交易罪嫌,但檢察官認為,鄭敦謙事先知悉新普即將辦理私募,卻在重大訊息公布前指示下單,涉嫌違反證交法內線交易罪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