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天荒 中龍須減碳15% 環評有條件過關 營運後,若無法達成目標,須支付減碳費用約15億元(2-1)
台電大林廠更新改建4座燃煤機組計畫,在高雄市政府、台電及環保團體之間的爭議未平,加上新增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爆增,由原本年排放690萬噸提高到1,769萬噸,昨(9)日環評大會決議,退回專案小組重新審查。原本台電在大林電廠更新案,向環評署提出更新4座燃煤機組共32 0萬瓩,由於高雄市政府及環保團體要求以燃氣取代燃媒,反對在二氧化碳年排放大幅增加1079萬噸前提下,進行更新,環評小組因此將台電申請4機組減為2組,有條件通過。但台電不服,日前向環保署提出申覆。台電發言人杜悅元表示,大林電廠更新符合行政院永續能源政策綱領,在控制污染排放效率提高,運轉後對高雄的污染可望降低,因此向環保署提出申覆,要求以4 機組進行審查。環評大會昨日決議,退回專案小組重新評估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