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C入股萬泰銀 限期12月底前到位
萬泰銀行的救急金,金管會限期須在十二月底以前到位。金管會主委胡勝正昨(二十八)日指出,萬泰銀的外資入股資金,若是沒有在十二月五日股東臨時會召開前到位,股臨會仍是可以召開,萬泰銀和外資SAC會有機制調整,不過,金管會仍限期必須在今年底以前,資金務必到位。金管會副主委張秀蓮並補充,萬泰銀外資入股資金,十二月五日以前是不能到位了,加上SAC身為外資,近日甫向投審會提出申請,審核可能還須要一段時間。另外,融資案尚未最後定案,以及以債作股的部份,還有幾家公司,近日會敲定、但還沒有正式簽約,因此,金管會給予的最後期限,是在十二月底。 由於萬泰銀行的十一家債權金融機構,除了開發工銀、大華證券、新光銀行、新光人壽等大戶以外,還有財務狀況不盡理想、不能投資股票的幸福人壽、興農人壽,以及由農委會主管的台北縣三芝農會。兩家人壽保險公司部份,她表示,即認賠損失五八%,至於四二%其轉換股權的部位,則可能傾向轉換為現金,她也進一步指出,主要也是因為該兩家公司的金額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