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電廠災損2.4億元 本國產險一肩挑
納坦颱風吹襲台灣,造成甫完工的花蓮和平電廠嚴重毀損,初步估計損失金額新台幣二億四千萬元;由於這項損失低於十億元額度,不屬於國外再保公司的理賠範圍,包括國泰世紀產險等七家本國產險公司,需依當初承接業務的比率,自行承受這項鉅額理賠的損失。產險業表示,這是國內產險市場發生鉅額賠款案,沒有國外再保公司參與理賠,全部由國內參與簽單產險公司,自行承擔全部損失的第一個案例。產險業表示,和平電廠投保工程險的幕僚作業,係委託偉固保險經紀公司協助,包括投保費率及再保業務分出的安排;該電廠總保額是一七○億元,由於保險經紀公司開出的保費費率偏低,僅七千二百萬餘元,國外再保公司只願意承擔,損失金額超過十億元以上的保險理賠。每一次事故損失金額低於十億元,非國外再保公司的責任區;因此,保險經紀公司乃分出二千零九萬元保費,在國內產險市場尋找產險公司參與承保,共同承擔十億元的保險風險。由於該工程保險業務,係由國泰世紀產險為主簽單公司,一些產險同業兩國泰世紀的風險評估有信心,共有七家本國產險,參與共同承保十億元的保額;國泰世紀為主簽單人,保留二八.五%的業務比重,新光產險為二六%、富邦產險一八%、泰安產險一一%、明台產險八%、中央產險五%、台灣產險三.五%。根據和平電廠遭毀損情形,估算其損失金額為二億四千萬元,由於該次損失金額未超過十億元,國內再保公司沒有理賠的義務,這些損失需由上述七家產險公司,依其承接業務的比率,履行賠付保險金的承諾。產險業指出,依上述承接業務比率,國泰世紀產險需承擔的理賠金額最高,約六千八百萬餘元,其次是新光產險六千二百萬餘元、富邦產險四億三千萬餘元、泰安產險二千六百萬餘元、明台產險一千九百萬餘元、中央產險一千二百萬餘元、台灣產險八百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