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減資後再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案之相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減資後再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案之相關條件1.事實發生日:99/08/042.發生緣由:本公司業經99年6月29日股東常會通過辦理減資銷除2億2,300萬股案,並於減資後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166,667仟股普通股案,且就私募金額與特定人之選擇均已訂定,並授權董事會於一年內一次或分次發行。3.因應措施:一、增資案之相關發行條件擬依股東常會之決議如下:(一)私募股數為166,667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股本總額為新台幣1,666,670仟元。(二)私募金額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依股東常會決議之價格每股訂為新台幣1.2元,係以大股東洽特定人參與應募之意願訂定。並經99年8月4日第六屆第二十五次董事會決議通過每股訂為新台幣1.2元。(三)特定人選擇之方式:依股東常會決議,已由大股東洽成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應募(四)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強化公司財務結構並提高資本適足率,且考量資金募集之時效性,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辦理。(五)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除證券交易法規定之轉讓限制外,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二、經評估主管機關審核及相關作業時間,並配合減資規劃,並授權董事長訂定減增資基準日。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