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99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事宜
1.股東會決議日:99/06/29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董事:Hannes Niederhauser(2)董事:陳孟鴻(3)董事:英屬維京群島商安普國際有限公司代表人Rudolf Wieczorek(4)董事:鄭國楷(5)董事:喻奉天(6)董事:藍緯民(7)董事:蔡天甲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主席徵詢出席股東全體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