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3月30日
星期二
星期二
欣桃天然公告召開99年股東常會 |欣桃天然氣
| 股票名稱 | 報價日期 | 今買均 | 買高 | 昨買均 | 實收資本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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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欣桃天然氣 | 2025/11/29 | 議價 | 議價 | 議價 | 1,662,226,520元 |
| 統一編號 | 董事長 | 今賣均 | 賣低 | 昨賣均 | 詳細報價連結 |
| 43147546 | 周皓瑜 | 議價 | 議價 | 議價 | 詳細報價連結 |
主旨: 公告召開本公司99年股東常會 股東會種類: 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99/06/02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99/04/04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99/06/02 公告內容: 主 旨:公告召開本公司99年股東常會。依 據:公司法及證交法相關法令暨本公司99年3月24日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壹、開會時間:99年6月2日 (星期三)上午十時貳、開會地點:桃園縣桃園市法治路10號6樓(本公司禮堂)參、會議主要內容:一、報告事項:1、報告本公司98年度營業報告書。2、監察人審查98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98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98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討論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投資計畫案。2、討論本公司章程修正案。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肆、本公司98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董事會決議擬分派每股配發1元股息(本次現金股利按分配比例計算,元以下捨去,不足一元所餘金額,依公平原則,由小數點數字自大至小及戶號由前至後順序調整),俟提報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息基準日分配之。另擬以盈餘轉增資新臺幣24,128,250元,計發行新股2,412,825股,每股面額壹拾元整。本次增資案依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盈餘20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五日內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尚有剩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其所剩餘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本案俟股東會通過,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訂除權基準日分配之。伍、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說明如下:一、股東資格: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二、提案規定: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提案。三、受理期間:99年3月31日起至 99年4月10日止受理股東就本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99年4月10日下午5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現場或掛號郵件均以受理期間內送達者為限,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四、受理提案處所:欣桃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地址:330桃園縣桃園市法治路10號)電話:(03)335-2191。五、該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六、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入議案之情形:(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停止過戶股票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股份者。(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4)股東所提議案超過一項者。(5)股東所提議案內容,包括理由及標點符號,超過三百字以上者。陸、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99年4月4日至99年6月2日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因最後過戶日99年4月3適逢例假日,請 貴股東提前於99年4月2日(星期五)下午四時前親臨或掛號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99年4月3日以前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00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十號十一樓,電話:02-23826789)辦理股票過戶登記俾可享受出席股東常會之權利。柒、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330桃園縣桃園市法治路10號)。捌、開會通知書於股東常會30日前分別寄發各股東,如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詢。玖、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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