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王友仁解任公告 2009/02/24 來源: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098/02/242.發生緣由:董事任期中已轉讓超過選任時持有股份二分之一,依公司法第197條規定當然解認。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上一則: 公告97年第四次董事會決議事項 下一則: 公告98年第1次董事會重要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