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97年度現金增資案延長繳款期間公告
1.事實發生日:97/08/272.發生緣由:因客觀環境變更之影響致未能達成原訂增資目標,本公司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將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由15元調降為10元,並預計延長繳款期間至九十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止。3.因應措施:一、本公司九十七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乙案,衡量當前投資環境,為順利募集本次資金,本公司董事會巳於九十七年八月十六日決議通過將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由15元調降為10元,並延長繳款期間至九十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止。二、為確保員工及原股東或認股人之權益,本公司訂定相關補償方案如後:本公司承諾本次申請現金增資延期暨變更現金增資金額募集作業,已繳股款之股東,本公司願於到期之時將已繳款之股東所繳股款按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加計利息返還原股東。三、對於已繳款之股東、員工,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全數股款,計算公式如下:認購股款×【1+(繳款日~實際退款日(註一))之天數×2.710% (註二)/365】註一:實際退款日暫定為97年9月5日。註二:定期存款年利率2.710%,係依97年8月27日之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四、有關修訂後現金增資案所需之認股繳款通知書,將重新寄發原股東及員工。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延長繳款期間之繳款通知書俟主管機關核准延長後寄發,屆時再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