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裁定終止本公司重整並宣告本公司破產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萬有紙廠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雲林地方法院、87年度整字第1號2.事實發生日:96/02/05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債權人蕭文騰向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終止本公司重整事件,經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裁定終止本公司重整,宣告本公司破產。4.處理過程:無。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暫時無法估計。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將於法定期限內向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提出抗告狀。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