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銀行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5年12月13日函規定辦理 2006/12/28 公告本行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5年12月13日函規定辦理資產減損回沖,金額為 1,077百萬元 公告本行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5年12月13日金管銀(二)字第09500524370號函規定辦理資產減損回沖,金額為 1,077百萬元。 1.事實發生日: 95/12/282.發生緣由: 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前揭函辦理。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奉財政部函轉行政院函核定,本行常務董事李勝彥調任中 國輸出入銀行總經理,其董事職務自95年10月24日起予以解 任;本行總經理職缺,在未核派前,暫由董事長許德南兼代。 下一則: 公告本行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5年12月13日金管 銀(二)字第09500524370號函規定辦理資產減損回沖,金額為 1,077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