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行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5年12月13日金管 銀(二)字第09500524370號函規定辦理資產減損回沖,金額為 1,077百萬元。 2006/12/28 來源: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 95/12/282.發生緣由: 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前揭函辦理。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公告臺灣銀行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5年12月13日函規定辦理 下一則: 臺灣銀行董事長異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