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像科技除權基準日為九十四年八月二十四日
1.事實發生日:94/08/01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除權配股等有關事宜。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民國94年6月28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之93年盈餘分派普通股股息新台幣24,222,12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發行2,422,212股,依民國94年8月1日董事會決議,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盈餘每仟股無償配發59.999991股之股票。(2)除權交易日:民國94年8月18日。(3)最後過戶日:民國94年8月19日。(4)除權配股基準日:民國94年8月24日。(5)停止股票過戶期間:民國94年8月20日至94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