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中華民國專利證書 新型第M二六五一四八號 2005/06/08 來源:資訊觀測站 1.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內容:具動柱式加工頭之放電加工機。2.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取得日期:94/05/213.取得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成本: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專利權期間:民國94年5月21日~民國103年11月11日。 上一則: 公告慶鴻機電董事會決議九十三年度盈餘分配案 下一則: 慶鴻機電取得中華民國專利證書 新型第M二六五一四九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