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景科技針對錸寶科技之法律行動說明 2005/04/19 1.事實發生日:94/04/192.發生緣由:錸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現金供擔保,向法院聲請對本公司執行假扣押程序。3.因應措施:本公司確信自行研發之產品與錸寶科技之專利權無涉,為證明本公司之清白,已於日前向苗栗地院聲請,命錸寶科技限期起訴。本公司為維護一公平公正公開之競爭環境,已對錸寶科技之專利權提起舉發。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錸寶科技將對悠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續行法律行動 下一則: 錸寶科技已正式對悠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起專利侵權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