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華達澄清報載新聞 2005/02/03 1.事實發生日:94/01/312.發生緣由:今週刊423期報導英華達去年的每股稅後純益據推估應該可超過十元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93年財務報表會計師尚未查核完畢,投資人應以本公司公告為投資參考依據 上一則: 公告投資英業達集團(南京)電子技術有限公司 下一則: 英華達公司補充公告94年股東常會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