墩豐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九十三年股東常會補充公告
依據: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及本公司九十三年五月十二日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本公司九十二年盈餘分配案,業經董事會擬訂,主要內容如下:1.普通股現金紅利:總計新台幣58,235,000元,每股配發1元2.普通股股票股利:總計新台幣29,117,500元,每股配發0.5元,轉增資發行新股2,911,750股,每股面額壹拾元3.員工股票紅利:總計新台幣891,352元轉增資發行新股89,135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4.董監事酬勞:總計新台幣891,352元5.普通股現金股利及董監事酬勞俟本年度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息基準日,屆時將另行公告6.普通股股票股利及員工紅利俟本年度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準後,授權董事會,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有已發行股份完全相同,屆時將另行公告二.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