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一○八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股本案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一○八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股本案暨訂定減資基準日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4/162.減資緣由:因有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離職,依本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第五條規定辦理,由本公司無償收回原股數,並予以註銷。3.減資金額:新台幣600,000元。4.消除股份:60,000股。5.減資比率:0.09%。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669,434,26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NA8.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訂為109年5月1日,自108年9月11日起至109年3月31日止,因員工離職消除股份合計60,000股,業經董事會通過後依規定向主管機關辦理股本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