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與合作金庫銀行為主辦銀行,遠東國際商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與合作金庫銀行為主辦銀行,遠東國際商業銀行及臺灣銀行為共同主辦行之授信銀行團簽訂聯合授信合約案1.事實發生日:109/02/182.契約相對人:以合作金庫銀行為統籌主辦銀行,遠東國際商業銀行及臺灣銀行為共同主辦行之授信銀行團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與統籌主辦銀行合作金庫銀行,共同主辦行遠東國際商業銀行及臺灣銀行所代表之授信銀行團簽署3年期金額為新台幣6,000,000,000元之聯合授信合約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多元化籌資管道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充實本公司營運資金暨改善財務結構9.其他應敘明事項:契約起迄日期自首次動用日起算至屆滿3年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