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8/07
2.減資緣由:依公司法第167條之1規定辦理,買回庫藏股應於三年內轉讓員工,
未轉讓者,視為公司未發行股份,並為變更登記。
3.減資金額:40,600,000元
4.消除股份:4,060,000股
5.減資比率:1.859697%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2,142,551,4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NA
8.減資基準日:112年08月07日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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