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之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超限之改善計劃執行情形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不適用2.事實發生日:108/11/11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年7月13日金管證審字第1070326309號函規定辦理。4.處理過程:不適用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不適用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子公司Blinco Enterprises Ltd(HK)等8家公司,截至106年12月底止資金貸與他人超過限額,截至目前均已改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