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19日
星期三
星期三
公告本公司股票全面無實體換發基準日及相關事宜 |資拓宏宇國際
| 股票名稱 | 報價日期 | 今買均 | 買高 | 昨買均 | 實收資本額 |
|---|---|---|---|---|---|
| 資拓宏宇國際 | 2025/11/11 | 81.78 | 85 | 81.12 | 729,355,210元 |
| 統一編號 | 董事長 | 今賣均 | 賣低 | 昨賣均 | 詳細報價連結 |
| 28859051 | 吳麗秀 | 95.5 | 95 | 95.33 | 詳細報價連結 |
1.事實發生日:113/06/18
2.發生緣由:依本公司113年05月3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作業,並授
權董事長訂定無實體股票換發基準日及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換發之普通股股票共計72,935,52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
729,355,210元。
二、無實體股票之權利義務與原實體股票相同,換發比例為1:1。
三、自無實體股票換發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四、相關作業日期如下:
(一)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3年6月28日
(二)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3年7月1日至113年7月5日
(三)無實體換發基準日:113年7月5日
(四)無實體新股開始換發日期:113年7月26日
(五)請股東於113年7月26日後,備妥下列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或以通訊
方式辦理;郵寄辦理者,若因郵遞往來途中發失誤失情事,請股東自行辦
理股票掛失手續。
1.全部實體股票
2.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無實體股票換發通知書(需蓋股東原留印鑑)
3.原留印鑑(尚未留存印鑑之股東,請檢附印鑑卡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實體股票尚未領取者:請股東於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
再檢附上述第1至3點所述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5.親自或郵寄辦理處所:
(1)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2)地址:臺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11樓
(3)電話:(02)2361-1300
(4)辦理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30∼下午4:30止,星期例假日除外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依本公司113年05月3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作業,並授
權董事長訂定無實體股票換發基準日及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換發之普通股股票共計72,935,52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
729,355,210元。
二、無實體股票之權利義務與原實體股票相同,換發比例為1:1。
三、自無實體股票換發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四、相關作業日期如下:
(一)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3年6月28日
(二)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3年7月1日至113年7月5日
(三)無實體換發基準日:113年7月5日
(四)無實體新股開始換發日期:113年7月26日
(五)請股東於113年7月26日後,備妥下列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或以通訊
方式辦理;郵寄辦理者,若因郵遞往來途中發失誤失情事,請股東自行辦
理股票掛失手續。
1.全部實體股票
2.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無實體股票換發通知書(需蓋股東原留印鑑)
3.原留印鑑(尚未留存印鑑之股東,請檢附印鑑卡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實體股票尚未領取者:請股東於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
再檢附上述第1至3點所述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5.親自或郵寄辦理處所:
(1)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2)地址:臺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11樓
(3)電話:(02)2361-1300
(4)辦理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30∼下午4:30止,星期例假日除外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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