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28日
星期三
星期三
公告本公司訂定減資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宜 |全支付電子支付
| 股票名稱 | 報價日期 | 今買均 | 買高 | 昨買均 | 實收資本額 |
|---|---|---|---|---|---|
| 全支付電子支付 | 2025/11/09 | 議價 | 議價 | 議價 | 2,000,000,000元 |
| 統一編號 | 董事長 | 今賣均 | 賣低 | 昨賣均 | 詳細報價連結 |
| 83190786 | 林弘斌 | 議價 | 議價 | 議價 | 詳細報價連結 |
1.事實發生日:114/05/28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作業事宜。
3.因應措施:一、本公司為改善財務結構,業於114年5月8日第二屆第十二次董事會
(代行股東會職權)決議減少資本額新臺幣400,000,000元及銷除已
發行股份40,000,000股。
本案業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5月28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43345號函准予照
辦在案。
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1,200,000,000元,已發行股份總數為
12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800,000,000元,
已發行股份總數為普通股8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三、本次減少資本新臺幣400,000,000元,預計銷除已發行股份
4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減資比例為33.33%。
依減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按其持股比例,每仟股折減333股以彌補虧損,減
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於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一日止,向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
付現金(元以下捨去),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款應扣除帳簿劃撥之費用,所有不足一股之
畸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四、茲訂定減資換發股票時程如下:
(1)本公司民國114年5月8日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決議通過,授權董
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2)減資基準日:114年5月29日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不適用
(4)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NA
(5)舊股票停止過戶起始日期:NA
(6)舊股票停止過戶截止日期:NA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8)新股票開始買賣日期:NA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14年5月8日第二屆第十二次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
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作業事宜。
3.因應措施:一、本公司為改善財務結構,業於114年5月8日第二屆第十二次董事會
(代行股東會職權)決議減少資本額新臺幣400,000,000元及銷除已
發行股份40,000,000股。
本案業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5月28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43345號函准予照
辦在案。
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1,200,000,000元,已發行股份總數為
12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800,000,000元,
已發行股份總數為普通股8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三、本次減少資本新臺幣400,000,000元,預計銷除已發行股份
4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減資比例為33.33%。
依減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按其持股比例,每仟股折減333股以彌補虧損,減
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於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一日止,向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
付現金(元以下捨去),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款應扣除帳簿劃撥之費用,所有不足一股之
畸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四、茲訂定減資換發股票時程如下:
(1)本公司民國114年5月8日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決議通過,授權董
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2)減資基準日:114年5月29日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不適用
(4)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NA
(5)舊股票停止過戶起始日期:NA
(6)舊股票停止過戶截止日期:NA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8)新股票開始買賣日期:NA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14年5月8日第二屆第十二次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
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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