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4/08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30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390號6樓(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會議室)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第一案:本公司110年度營業報告案。第二案:審計委員會審查11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案。第三案:本公司110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案。第四案:修訂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及「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案。第五案:本公司110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案。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第一案:本公司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第二案:本公司110年度盈餘分派案。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第一案:本公司110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第二案: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辦法」案。第三案: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管理辦法」案。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5/02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3013.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公告111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相關事宜如下:1.受理期間:自111年4月22日起至111年5月3日下午五時止。2.受理地點: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45號11樓(本公司財會部),電話:02-2755-3320。3.凡有意提案之股東應於111年5月3日下午五時前,將申請書表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並於信封封面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親送或以掛號函件寄送達受理處所。4.股東所提議案以一案為限,提案內容若有違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者,均不列入股東常會議案。5.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本公司股票未滿1,000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將以公告方式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