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缺額達三分之一,將依公司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2022/04/01 來源: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11/03/312.發生緣由:依據公司法第201條規定,董事缺額達三分之一時,董事會將依法令及相關規定辦理。3.因應措施:依公司法及相關規定辦理。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撤銷股票公開發行案公告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召開111年度股東常會(變更開會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