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1年6月29日起,終止與櫃檯買賣中心簽訂之興櫃股票 櫃檯買賣契約,並終止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1.事實發生日:101/06/142.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本公司101年6月14日收到櫃檯買賣中心函,字號:證櫃審字第10101006741號,前因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辭任,致本公司無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今因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辭任,致本公司無輔導推薦證券商,櫃檯買賣中心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40條第1項第3款之情事,依規定自101年6月29日起終止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3.預計或實際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01/06/294.其它應敘明事項:未來本公司視適當時機重新申請股票櫃檯交易。